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吉林黑龙江松花江上中游流域和松嫩平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TCL[GK](略)
二、项目名称:吉林黑龙江松花江上中游流域和松嫩平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吉林黑龙江松花江上中游流域和松嫩平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略)(联合体成员: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哈尔滨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号 | 8,**,(略)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吉林黑龙江松花江上中游流域和松嫩平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服务类((略),联合体成员: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哈尔滨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吉林黑龙江松花江上中游流域和松嫩平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区域(区域范围为:九区九县),配合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松原市完成跨省联合申报相关衔接工作。 | 按照申报有关要求,结合吉林省、黑龙江省实际情况推进吉林黑龙江松花江上中游流域和松嫩平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段)编制及跨省联合申报衔接工作,按照要求配合完成黑龙江省区域成果的专家评审,及跨省项目省级、国家级竞争性审查等相关工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审查结束,并提交合格的实施方案之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如期提交《吉林黑龙江松花江上中游流域和松嫩平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黑龙江哈尔滨市段)正式文本,及配套的附图、附表、附件、空间数据库;项目汇报文稿、多媒体演示材料,以及评审、报批所需的其他配套成果材料。 所有成果需通过专家论证评审,完全符合国家山水工程申报的政策要求、技术规范与成果标准,能够有效衔接跨省项目总体成果。 | 8,**,**.**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廷茹、韩琳、胡成明、杨玉光、于佳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以中标金额为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规定的**%收取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吉林黑龙江松花江上中游流域和松嫩平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 6.**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吉林黑龙江松花江上中游流域和松嫩平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 (略)(联合体成员: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哈尔滨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通过 | 通过 | **.** | 8.** | **.** | **.** | 8,**,**.** | 8,**,**.** | 1 | 1 |
|
|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黑龙江总队(联合体成员:(略)) | 通过 | 通过 | **.** | 6.** | 9.** | **.** | 8,**,**.** | 8,**,**.**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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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第一地质勘查院(联合体成员:绥化市规划建筑勘察测绘院) | 通过 | 通过 | **.** | 1.** | 9.** | **.** | 8,**,**.** | 8,**,**.**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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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评审不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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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 (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 (略)-(略)
(略)
(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