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乾安四海(二期)**万千瓦风电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华能乾安四海(二期)**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略)(审批办公室)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华能乾安四海(二期)**万千瓦风电项目 | 乾安县 | (略)乾安分公司 | (略) | 本工程位于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余字乡附余村、为字村、结字村、让字镇西露村、珠字村、藏字村。**m2,风电场共设计安装**台单机容量为**.0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MW,本项目接入华能乾安四海**万千瓦风电项目**千伏升压站,本次安装1台**MVA主变压器,**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新建1回主变进线间隔),**kV侧本期采用单母线接线。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1、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生产废水及机械冲洗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洒水降尘;运营期生活污水全部集中收集于升压站内现有化粪池,定期清掏外运做农肥。2、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暂存表土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机械燃油废气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期不产生其他废气。3、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中相应要求;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材料、隔音减震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类区标准要求。4、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沉淀处理后干燥的泥浆用于场地平整;建筑垃圾收集后送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暂存,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废铅蓄电池(电解液)、含油抹布、废过滤芯、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区暂存于升压站区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非正常工况下,主变及箱变发生事故产生时,主变压器依托现有有效容积为**m3事故储池,每个箱式变压器设置1座有效容积3.0m3半封闭事故储池,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区危废暂存间,同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5、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建成投运后,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中**V/m、**μT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6、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土方开挖前进行表土剥离,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避开农作物生长期,施工完毕后尽快恢复植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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