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号-WLHW**-**;
2、项目名称:AI+智能制造产线数字化技术应用项目;
3、预算金额:(略).(略);
4、最高限价:(略).(略);
5、采购需求:AI+智能产线数字化技术实训台、数字孪生显示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 日完成;
7、供货地点:(略);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近三年(**年至今)财务状况。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年、**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企业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略),(略),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开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号文)。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供应商或个人参加本次公开招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年4月**日至**年4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要求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会议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5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略),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个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2、开启时间:**年5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略)AB栋**二开标室。本项目远程开启文件,供应商不需要到达开启现场。
3、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的投标文件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和联系方式。
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启时间后**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政采云开标会议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通知,各供应商在此时间前不可提前进行远程解密。
5、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供应商须办理投标工具方可参加投标。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投标工具办理时限,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开标会议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政采云平台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分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经第三方转载后无论内容是否一致,均与本公司无关。
2、供应商请注意:请潜在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有投标意愿的供应商有义务在上述网站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采购文件、澄清、修改、变更、延期等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下载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地 址:(略)
联 系 人:闫老师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王峣
联系方式:(略)(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办公电话)
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初审:张强
复审:王峣
终审:王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