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箱:(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酵母深加工项目 | 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城东乡小塔子村 | (略) | (略) | 新建酵母深加工生产线,建成后年产β葡聚糖**t、甘露糖**t、酵母抽提物(蛋白粉)**t,配套建设1个危废贮存点(**m2) | 一、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不产生施工废水,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储池,采用密闭罐车定期清运至四平市污水处理厂。运营期产生的设备清洗废水经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除臭碱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化验过程高浓度实验废液和仪器前两次清洗水作为危废收集;隔油处理后的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和化验清洗废水经防渗储池收集后,采用密闭罐车定期清运至四平市污水处理厂。本项目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 二、废气治理措施 施工期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无组织排放标准。运营期天然气燃烧尾气和烘干粉尘经二级旋风+喷淋治理后经不低于**m高排气筒DA**排放;烘干产生的异味通过碱洗+生物除臭后,经排气筒DA**排放。生产过程中液体物料采用密闭罐储存,管道输送,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标准要求,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中表2小型标准限值。 三、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标准;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等措施减少影响,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的可回收部分收集后暂存,定期运送至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不可回收建筑垃圾应达到《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要求进行利用。运营期膜过滤残渣采用密闭罐收集,定期出售给饲料厂;实验废液、废药品、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危废贮存点内,定期交由有资质部门处理。 五、土壤及地下水防治措施 企业加强设备维护,杜绝非正常排放;危废贮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建设,避免发生泄漏现象,规范危废贮存点建设及管理,严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
来源:审批办
初审:李松原
复审:王刚
终审:刘克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