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塑料垃圾袋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略)塑料垃圾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略)-(略)(审批办公室)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塑料垃圾袋建设项目 | 经开区 | (略) | 吉(略) | 该项目位于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盼盼大路**号院内,本项目利用松原春铁三江港后勤保障加工基地院内现有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m2。建设塑料垃圾袋生产线2条,进行沈铁列车塑料垃圾袋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垃圾袋**吨。生产车间内东南侧新建危废贮存点一个,建筑面积**m2。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1、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松原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松花江。2、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密封或覆盖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期熔融挤出和印刷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处理后,通过**m 高排气筒(DA**)排放;废气排放浓度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1排放限值的要求(取严执行);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含**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排放限值。3、施工期采取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定期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中相应要求;运营期间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要求。4、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物能回收利用的材料销售给再生资源回收部门;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及废边角料暂存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定期外卖废品回收单位;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5、厂区采取地面硬化及分区防渗措施,本项目重点防渗区为危废贮存点。防渗要求应达到“人工衬层的材料渗透系数≤**-7cm/s的要求”。基础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等效黏土防渗层 M≥ 6.0m,K≤1.0×**-7cm/s。应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制定防渗措施。6、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防控体系,避免各种因素造成的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制定并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做好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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