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吉林市某医院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楼招投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W**
项目名称:吉林市某医院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副食品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整个合同期,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的供应商;(二)供应商提供的副食品需要具有相关检疫或检验合格报告(证明);(三)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四)供应商应具有投标本次货物的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及配送能力,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五)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等级标准;(六)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记录,认真做到同质同价、货真价实;(七)供应商能提供对公银行账户,并能提供符合国家财税法律规定制度要求的证照相符的正规发票,如达不到要求视为自行放弃供货资格,且供应商保证在供货时遵从采购人关于本项目的采购程序,不得转包、分包;(八)需提供近三年度(**年-**年)财务报表或经会计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审计报告;(九)需提供连续**个月(**年1月以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十一)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十二)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至(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楼招投标部)
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1.营业执照;2.有效期限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3.开户许可证;4.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售价:(略).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军队采购网》((略))、《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市某医院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