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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际医美产业园项目勘察

招标公告 吉林-长春 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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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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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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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际医美产业园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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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略)

招标内容及范围: 完成长春(略)国际医美产业园项目全部勘察工作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略)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K(略)0(略)**

建设单位:长春(略)

标段(包)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际医美产业园项目勘察

招标代理单位:华春(略)

工程地点:(略)(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韩丙九路以南、中韩丙二十一街以西

总投资(万元):0.0

建筑面积: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完成长春(略)国际医美产业园项目全部勘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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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略)至(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略)至(略)

投标地点:(略)

招标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略) **时**分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HC-JLZB-**-**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际医美产业园项目勘察已由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改革局文件以中韩发改审批字[**]**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及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际医美产业园项目勘察;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其中产业园区占地**㎡、道路占地**㎡;总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内容为小型整容机构业务用房、小型美容整形机构业务用房、预留机房、地下建筑等。新增道路工程,道路总长度**m,分别为中韩丙九路(仁德大街-中韩乙五街)、中韩丙二十一街(金汇大路-锦绣东路),道路工程同时包括排水、照明、交通及绿化工程。

2.3 招标范围:完成长春(略)国际医美产业园项目全部勘察工作;

2.4 建设地点:(略)(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韩丙九路以南、中韩丙二十一街以西;

2.5服务期限:勘察单位进场之日起,**日历天内出具详勘报告;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行业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近3年(**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籍在册人员,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年-**年)财务状况良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略)/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2)在近三年(**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人可依据长公管委办【**】**号文件《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委派其被授权人。

3.**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略).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年1月**日8时**分至**年1月** 日**时**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略),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略),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年2月**日**时**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开标三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略)

地址:(略)(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韩大厦9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略)-(略)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邮编:**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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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略) **时**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略)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略)-(略)、(略)(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略)-(略)(受理部)

(3)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略)-(略) (略)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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