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儿童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船营区分局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1月**日我局拟对吉林市儿童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1月**日-- 1月**日(2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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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吉林市儿童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朝阳街**号(原吉林市旅游宾馆所在地) | 吉林市儿童医院 | (略) | 该项目位于吉林市船营区朝阳街**号(原吉林市旅游宾馆所在地),项目东侧为朝阳街及朝阳文化广场,南侧、西侧为敦化胡同,东北侧为住宅,北侧为益民康复养老中心及居民楼。 本项目所在地为原“吉林市旅游宾馆”,吉林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原“旅游宾馆”划拨给吉林市儿童医院,统筹用于医疗使用。由于现有建筑与医院建设功能不同,需对原建筑进行维修改造,改造后用于儿童康复、儿童体检中心、儿童眼视光中心、儿童中医治未病中心等医疗综合楼。总占地面积为**.**m2,改造建筑面积为**.**m2,改造内容包括对建筑物外墙、外窗、屋面,室内地面、墙面、顶棚,室内功能布置,室内给水、污水、采暖、电力、消防、弱电等,对室外硬化、室外给水、污水、电力、消防等设施进行改造;于现有建筑外空地新建设备用房(包括地上、地下两部分),建筑面积为**.**m2;同时购置医疗设备**台套。本项目共设病床**张,门诊接纳患者**人次/天,项目建成后吉林市儿童医院总共床位可达**张。 本无洗衣房,不涉及洗衣及熬药废水等。新增医护人员**人,年工作**d,每天工作**个小时,四班三倒。本次评价不包含辐射类项目,辐射类需另行评价 | 废气 ⑴施工期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室内装修废气等。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全封闭式车辆运输散装建筑材料,建筑材料在堆存在室内,定期进行洒水降尘。装修涂料选择无毒或低毒的环保材料。 ⑵运营期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成分为氨、硫化氢。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密闭,运输管线密闭,恶臭废气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吸附处理(收集效率**%,吸附效率**%),由**m排气筒排放。部分恶臭气体通过缝隙挥发以无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的氨和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1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的氨和硫化氢排放量较少,可满足(GB**-**)《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污水处理装置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 废水 ①施工期 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利用现有排水设施,经化粪池、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吉林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 ②运营期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病房患者、陪护病人用水、医务人员生活用水、门诊患者用水、地面清洁用水及设备设施清洁用水。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住院患者废水、住院陪护病人废水、医务人员生活污水、门诊患者废水、和食堂废水(隔油后)以及清洁废水全部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化粪池-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氧化-二沉池-次氯酸钠消毒”的处理工艺,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2预处理标准,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吉林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松花江。 噪声 ⑴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电锤、电钻、木工设备等,声压级为**dB(A)~**dB(A)。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使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装修期间关闭门窗,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机械工作位置及频次,缩短作业周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 ⑵运营期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各种泵、空调系统、医疗设备运行等,声压级为**dB(A)~**dB(A)。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空调机组等均放置于室内或者地下,并进行隔声减振等。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南侧、西侧、北侧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1类标准要求,厂界东侧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4a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1.施工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装修废物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送指定建筑垃圾受纳场。施工现场设置专门生活垃圾箱,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及时清运,集中处理。装修废物分类回收,可回收的出售,其余送指定垃圾点。 2.运营期
运营期 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废活性炭及在线监测废液。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储存在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医疗废物由医院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及在线监测废液集中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评估认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总体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