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生态环境局丰满区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1月**日我局拟对前二道乡金丰家园**t/h秸秆直燃锅炉供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1月**日-1月**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1 | 前二道乡金丰家园**t/h秸秆直燃锅炉供热项目 | 吉林市丰满区前二道乡金丰家园现有锅炉房内 | 吉林市丰满区前二道乡金丰村民委员会 | (略) | 该项目在现有建筑面积**m2的锅炉房内新建1台**t/h燃打捆秸秆锅炉,代替原有**t/h燃生物质颗粒锅炉供热,主要处理前二道乡农业种植废物(秸秆),实现燃料化。项目新增工程内容为租用相距**米的厂房作为打捆秸秆的存放点。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主要用于废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 |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排污水用于湿式除渣和抑尘,不得外排。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烟气经多管陶瓷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烟气中颗粒物、SO2和NOX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3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采取厂区储料区设置半封闭遮盖围挡设施,锅炉房内洒水降尘、湿式除渣、灰渣封闭,厂外临时燃料堆场遮盖围挡,湿式运输、上料等抑尘防尘措施,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1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锅炉燃料燃烧废渣和除尘器回收灰渣用作农业养殖混肥或制砖等综合利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