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档案整理中心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JL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银行档案整理中心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和吉林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条件核准表批准建设,项(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银行档案整理中心项目设计。
2.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全部构筑物约**㎡,因功能需要,拟对构筑物室内外改建、装修、配套设施重建。大部分为改建设计,部分新建设计,设计内容主要包括:
(1)室外设计部分:绿化及景观工程、门改建、篱笆改建、道路维修改建、标识、立面处理、必要的构筑物增设、防水工程、园区安保门禁工程等全部室外工程;
(2)室内设计部分:全部构筑物的功能分区、装修、结构检测、改建、消防工程;
(3)配套设计部分:电气工程、暖通工程、上下水工程、空气调节系统工程、备用电源系统、弱电工程、安保工程、通讯工程;
(4)其它内容:图纸报建、专家平台报审、项目变更、竣工验收,提交第三方的检测报告等。
2.3 招标范围:因功能需要,拟对构筑物室内外改建、装修、配套设施重建等设计部分招标。大部分为改建设计,部分新建设计。
2.4 建设地点:(略)
2.5 设计周期:**年3月**日至**年5月**日。
第一阶段为方案设计阶段,直至建设方签字确认为准;
第二阶段为施工图设计阶段,直至造价确认为准;
第三阶段为施工验收阶段,直至工程验收确认为止。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
2.7招标控制价:(略)。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资质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年-**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的,须提供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应具有承建本项目涉及的全部专业,且相关专业设计人员应不少于3人,且应满足工程实际的需求(须具备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
3.4业绩的认定:投标人近三年(**年-至今)完成过至同类或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设计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设计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略))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略).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年2月9日8时**分至**年2月**日**时**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经开区分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经开区分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5.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略),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略)-(略)、(略),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略)-(略)。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1日9时**分,地点为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米,合肥路**号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2楼第一开标室,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并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投标文件解密时需插上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且正确输入密码。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7.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4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7.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九.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9.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2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 (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十一.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邮编:**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