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班车租赁(二次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CTTC-**YZFFW**
项目名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班车租赁(二次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通勤班车及教学用车租赁服务,设线路7条、班车7辆,行车路线、停靠站及时间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年2月下旬—**年1月上旬(寒暑假除外),实际运行9个月左右,暂定早晚班车以**个工作日计算,短途班车以**个日历天计算,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所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响应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类似业绩(**年-**年)至少两项。3.3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3.6依据财库(**)**号文件的规定,响应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亦不得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至(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供应商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售价:(略).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长春市人民大街**号)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收。
五、开启
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长春市人民大街 ** 号)五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