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高新区水系生态环境改造工程一标段(永春河流水吐口与河道断面水质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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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对**年高新区水系生态环境改造工程一标段(永春河流水吐口与河道断面水质检测服务)项目开展水质检测服务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略)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K(略)0(略)** | |
建设单位:(略) | |
标段(包)名称:**年高新区水系生态环境改造工程一标段(永春河流水吐口与河道断面水质检测服务) | |
招标代理单位:上(略) | |
工程地点:(略) | |
总投资(万元):**.0 | |
建筑面积: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对**年高新区水系生态环境改造工程一标段(永春河流水吐口与河道断面水质检测服务)项目开展水质检测服务 &xa0; &xa0; | |
计划开/竣工日期:(略)至(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略)至(略) | |
投标地点:(略)AB栋**开标三室 | |
招标联系人:(略) | 联系电话:(略)-(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略) **时**分 | |
公告正文: **年高新区水系生态环境改造工程一标段(永春河流水吐口与河道断面水质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ZB(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高新区水系生态环境改造工程一标段(永春河流水吐口与河道断面水质检测服务)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立项批复为长高经发审字【**】3号文件,(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质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年高新区水系生态环境改造工程一标段(永春河流水吐口与河道断面水质检测服务) 2.2招标范围:对**年高新区水系生态环境改造工程一标段(永春河流水吐口与河道断面水质检测服务)项目开展水质检测服务。 2.3项目规模:永春河(长春高新区区界内),即三家子水库至开运街,长度约**米,河道宽度约**米,具体以图纸及发包人要求为准; 2.4项目地点:(略) 2.5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试验检测期限顺延)。 2.6质量标准: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和相关要求。 2.7检测费用:根据检测委托单按实际检测数量计算总检测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吉林省检测行业价格收费标准》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及人员要求: (1)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认定(CMA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至少包含PH、BOD5、悬浮物、COD、Hg、Pb、Cr(VI)、As、氰化物、石油类、氨氮、动植物油、流量;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2近三年(**年度、**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年**月**(略)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承诺); 3.3 投标人近三年(**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合同协议书);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年2月**日8时**分至**年2月**日**时**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略),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略),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略) (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3月7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号凯利中心AB栋**开标三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上(略) 地 址:(略),汇海国际9楼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略)-(略) 电子邮箱:(略)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略) 邮编:**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略)-(略) 电子邮箱:(略)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略)(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号)二楼A区 邮编:**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略)-(略) 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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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略) **时**分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略)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略)-(略)、(略)(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略)-(略)(受理部) (3)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略)-(略) (略)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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