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市公安局监管中心生活燃料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略)**
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监管中心生活燃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生活燃料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2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3.3投标人须具有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燃气经营许可证或特种设备气瓶充装许可证。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年-**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具有**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8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略)/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至(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A1座**室
方式:时间:**年2月**日至**年3月2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室) 方式: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燃气经营许可证或特种设备气瓶充装许可证、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中小企业声明函。
售价:(略).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磋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磋商。
4、当供应商的有效磋商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磋商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公安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略)
地 址:(略)A1座**室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